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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21日

  冠县人民法院

  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尊敬的各位主任、各位常委: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人大常委会报告2013年以来的刑事审判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近年来,县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各位主任和常委的关心支持下,坚持把维护稳定、保障发展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第一追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服务我县“东融西借、跨越赶超”战略部署,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一、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刑事审判担负着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稳定的重要职责,与党的执政地位、国家的长治久安、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密切相关。2013年以来,我院共审结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64件,判处犯罪分子390人,分别同比上升18.4%和19.3%,无一超审限案件,无一缠诉闹访案件,形成了严惩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了犯罪。

  一是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我院对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始终保持“严打”态势,做到程序从快、处理从严,重点突出、打击有力。重点打击故意伤害、抢劫、强奸、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013年以来,我院共宣判暴力犯罪团伙15个,对40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崔长军及其团伙流窜多地盗窃牲畜、车辆等达40余次,被判处八年有期徒刑。严厉打击职务犯罪,紧贴当前反腐工作形势,加大对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审结此类案件17件,判处25人。其中,原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支队驾驶员管理科科长杜迎新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有力地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审结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等经济犯罪案件11件18人,其中销售地沟油、假香烟、假化肥、假发票案件5件6人,切实维护了市场经营秩序和食品安全,为国家、企业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二是妥善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促使未成年罪犯回归社会。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犯罪低龄化,团伙案件增加,教育保护未成年人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我院秉承“打击不如预防,严判不如深教”的理念,做好对未成年犯罪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由少年审判庭实行“圆桌模式”审理,使法官与公诉人、未成年被告人及其监护人、辩护人在开庭时同处一张圆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有效减轻和消除了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惧和抵触心理。与县检察院、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品行调查的暂行办法》,将调查获取的品格证据作为量刑以及教育帮扶的重要依据。专门出台了《关于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规范强制措施适用的暂行办法》、《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办法》,对未成年犯罪人严格限制使用强制措施,判处五年以下刑罚的未成年犯罪人,犯罪记录一律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保障失足未成年人无痕回归社会。对初犯且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未成年被告人,在从轻、减轻判处的同时尽可能适用缓刑。完成未成年犯罪人帮教基地建设,在冠县鲁冠棉业有限公司设立缓刑犯帮扶基地,对未成年缓刑犯特别是本地无家可归的未成年缓刑犯进行就业矫正。2013年以来,我院共判决未成年犯罪人11人,其中4人被判处非监禁刑。通过对这些人员的矫正帮扶,无一人重新犯罪,部分未成年犯罪人已经成长为劳动能手、技术骨干甚至车间管理人员,有的自主创业获得成功。

  三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惩罚与教育并重。在严厉惩处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注重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加强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累犯、首犯、主犯等具有从重处罚情节或罪行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犯罪分子,依法重判,决不手软。同时,从减缓矛盾的角度出发,对一般性犯罪,注重根据不同的犯罪性质和情节进行区别对待,在“相济”上下功夫。对受害人有过错、民间纠纷引发的案件,对防卫过当、临时起意、一时激愤实施的犯罪,对具有自首、立功、悔罪表现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以及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做到当宽则宽。具备法定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管制、拘役或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2013年以来,我院共适用缓刑152人,管制6人,拘役18人,单处罚金26人,免于刑事处罚6人,非监禁刑适用率达到53%。

  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搞好司法延伸服务

  我院紧紧围绕全县工作部署,加大对重点工作、中心工作的参与力度,着力化解刑事矛盾,缓解社会压力,进一步增强了刑事审判的服务效果。

  一是加大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力度。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双方当事人矛盾较深,对立情绪大,如果处理不当,极有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甚至酿成新的刑事案件。我院在审理这类案件中尽力了解原被告家庭状况、心理状态及经济状况,尽量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减少仇恨心理,缓解对立情绪,劝导被告人家庭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以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化解双方矛盾,调解结案。对因民间琐事等因素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在准确认定被告人法律责任的基础上,通过对被告人教育引导,促使其知罪认错,真诚悔罪。把被告人主动赔偿作为从轻处罚的酌定因素,力促被告人及其亲属赔偿被害人的损失。2013年以来,我院共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53件,调解结案49件,使受害人及时、足额获得赔偿,减轻了矛盾对抗,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是积极参与我县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我院将刑事审判工作自觉纳入到全县总体工作部署,立足审判职能,结合当地社会治安的实际情况,积极参与“打霸治痞”、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斗争和集中行动。2013年以来,我院共依法审结了“两抢一盗”案件50件,寻衅滋事、妨碍公务等带有霸痞色彩的犯罪案件17件,判处罪犯共计138人,有力地遏制了此类犯罪上升的势头,切实打出了成效。为开展好专项行动,我院专门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统一调度、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建立信息沟通反馈机制,将专项行动开展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县领导汇报。与县公安局、检察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处理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重大典型案件,确保不在审判阶段贻误战机,切实增强了打击效果。在积极稳妥开展好审判工作的同时,我院深入研究分析霸痞犯罪以及“两抢一盗”多发犯罪案件的成因、特点、动向,及时向有关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取得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我院以刑事审判工作为平台,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监狱等,扩大了刑事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针对职务犯罪高发的形势,选择职务犯罪案例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组织机关干部旁听庭审,让广大干部从鲜活的事例中接受教育。针对交通事故频发、酒后驾车、无证驾车、肇事逃逸等问题,选取典型案件开大庭公开审理,邀请各界群众旁听,接受安全教育。深入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先后到冠县实验中学、辛集中学、斜店中学等学校讲法制课,受教育学生达2000余人。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组织实验中学师生200余人观摩刑事审判庭审,现场接受法制教育。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重大典型案例,先后在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等媒体刊登了王某合成艳照敲诈勒索案、王俊某介绍买卖婴儿案、赵某团伙偷车案等典型案例,并利用县电视台《天平闪光》法制节目直播部分案件的审理过程,图文并茂地展现庭审现场,打开了法制宣传和教育的新局面。

  三、不断加强刑事审判自身建设,充分保障职能作用发挥

  我院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保障廉洁司法为目标,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为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的发挥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是深化刑事审判方式改革,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为减少量刑的人为因素,我院积极推行刑事量刑规范化,进一步明确了量刑步骤、方法和量刑情节的适用幅度,对刑期进行“加减法”计算,把量刑问题融入庭审中,把量刑过程记入卷宗,使量刑工作更直接化、数字化、透明化,有效解决了“同案不同判”的问题。建立健全刑事审判流程管理,切实贯彻证据裁判原则,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庭审关、合议关、文书关,充分重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保证在每一个审判环节上不出差错。坚持审限管理制度,积极推行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简单刑事案件的做法,提高当庭宣判率,确保无超期羁押和超审限案件。落实领导带头办案制度,要求班子成员带头审大案、审难案、审出精品案,形成了由院长亲自抓、分管院长专门抓、业务庭室具体抓,全员参与、全方位投入的审判工作氛围,有力促进了刑事案件庭审质量的提升。

  二是强化公正廉洁为民意识,建设高素质刑事审判队伍。我院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结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以及法院系统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加强对刑事审判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党风廉政防控工作,全面加强刑事审判干警的警示教育,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中央“八项规定”,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开展明察暗访,不定期督促检查,确保了刑事审判无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加强业务建设,提高刑事审判干警业务素质。组织各类法律实务研讨活动,选择不同类型的案件进行讨论,在讨论案件中提高业务水平。同时,加强业务学习,重点对量刑规范化、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进行了系统学习研究,为提高案件质量打下坚实基础。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岗位练兵”活动,开观摩示范庭,展评裁判文书,有效提高了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群众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广泛接受监督,促进公正高效廉洁办案。我院积极落实裁判文书上网、审判流程公开等要求,从今年1月份起符合条件的裁判文书全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刑事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当事人凭身份证随时查询案件信息,使刑事审判公开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相关建议,并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注重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加强以案说法宣传,满足社会公众对审判过程和裁判结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认真听取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及时纠正刑事审判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刑事一审普通程序案件全部要求陪审员参审,并保证陪审员与法官同权断案,进一步弘扬了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和谐。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对有争议的案件及时协调解决,确保了刑事审判工作的顺畅运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所有一审案件除法律规定不得公开以外全部公开开庭审理,群众凭身份证即可旁听庭审,有效增强了审判活动透明度。

  各位主任、各位常委,虽然我院的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应对新型、疑难案件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准确理解和把握新法适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部分被告人赔偿能力不足,被害人合法权益无法救济,影响了社会稳定,亟需建立被害人社会救助制度;三是刑事审判力量不足,法官断层严重,不能适应日益繁重的刑事审判任务。以上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的关键一年,刑事审判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繁重。我院刑事审判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紧紧围绕我县“东融西借,跨越赶超”战略部署,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积极推动“平安冠县、和谐冠县、法治冠县”建设,进一步提高刑事案件质量和效率,努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刑事审判队伍,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为建设平安冠县创造良好环境。继续坚持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方针,依法从严打击故意伤害、抢劫、绑架、涉黑涉恶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重点打击在我县重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寻衅滋事、强迫交易以及职务犯罪,切实保障重点项目依法顺利进行。针对“两抢一盗”、黄赌毒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行为,适时开展专项行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

  二是大力加强刑事审判管理,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积极推行刑事审判流程管理,重点监管关键审判环节,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强化领导责任制,严把案件审理的各道关口,严防冤假错案发生。完善刑事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加大错案责任追究力度,通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评比、庭审观摩等活动,促进案件质量不断提高。

  三是不断强化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刑事审判人员的综合素质。认真组织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刑事审判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促进廉洁司法。加强教育培训、业务研讨、调查研究和岗位练兵,着力提高刑事审判干警司法能力和水平。

  四是认真做好法制宣传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舆论环境。下一步,我院将在刑事审判庭建立警示教育基地,加大公开审判力度,使审判场所成为人民群众接受法制教育的课堂。通过公开审判、巡回办案、送法下乡、入企、进校,开展法律咨询、新闻媒体报道等方式大力宣传法院工作和法律知识,帮助群众解决生活中的法律难题,增强群众法律意识,促进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了解和理解,逐步形成全社会尊重法律,服从裁判的良好氛围。

  五是继续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监督,着力解决刑事审判工作中的问题。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及时报告重大工作部署、重大问题,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不断改进刑事审判工作。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特别是要协调强化证据基础工作,形成依法打击犯罪的合力。

  各位主任、各位常委,接受人大监督是做好法院工作、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我们将以此次会议审议刑事审判工作为契机,振奋精神,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我院刑事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平安冠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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